改裝的排氣管無法通過年檢。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16條:
(a)改變車身的顏色;
(2)更換發(fā)動機;
(三)改變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5)機動車登記使用性質發(fā)生變化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管所管轄區(qū)域的。
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guī)定的變更事項,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以下是汽車改裝的相關規(guī)定:
1.規(guī)定范圍內的改裝:對機動車進行改裝,必須在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即車身顏色、發(fā)動機、燃料種類、駕駛號等。可以修改。司機提交申請后,必須經交管部門批準,方可改裝。
2.不得拼裝或者擅自改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3.改裝需經交管部門許可:未經公安交管部門許可,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fā)動機、懸架、傳動系統、轉向系統、輪胎輪轂、燈具、車身顏色涂裝、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相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不符的,均屬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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