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闖黃燈記6分,罰款2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yōu)惠政策)。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按照規(guī)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xù)通行,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