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交通新聞網報道,云南省昆明市交通運輸局表示,今年年底將力爭完成3400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工作。在昆明市轄區(qū)內購買、注冊、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財政補貼資金標準13360 0.5給予市級配套補貼。為方便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昆明將建設3700個充電樁,包括現有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的停車場。充電設施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5%。規(guī)模大于100個停車位的永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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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業(yè)停車場,原則上應按不低于5%的比例設置收費設施;新建住宅小區(qū)、大型公共停車場按10%的比例規(guī)劃建設充電設施;銷售新能源汽車的4S店根據新能源汽車的銷量為用戶建設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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